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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知應會】黨紀學習教育應知應會100條
2024-06-21 22:54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審核人:   (浏覽量:)


1.全黨開展黨紀學習教育的時間:

A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在全黨開展黨紀學習教育的通知》,4月3日,中央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聽取黨紀學習教育準備工作情況彙報,研究部署黨紀學習教育工作。經黨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黨開展黨紀學習教育。

Q

2.黨紀學習教育的重要意義:

A

這次黨紀學習教育,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重要舉措。

Q

3.黨紀學習教育的目的:

A

進一步深化對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重要性和忽視黨紀、違反黨紀問題危害性的認識,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領導班子從嚴抓好黨的紀律建設,推動廣大黨員、幹部強化遵守紀律的自覺,以嚴明的紀律确保全黨自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緻,統一思想、統一行動,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強大動力和合力。

Q

4.黨紀學習教育的目标要求:

A

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學紀、知紀、明紀、守紀,搞清楚黨的紀律規矩是什麼,弄明白能幹什麼、不能幹什麼,始終做到忠誠幹淨擔當。

Q

5.黨紀學習教育的學習重點:

A

學習貫徹《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上下功夫見成效。堅持逐章逐條學、聯系實際學,抓好以案促學、以訓助學,教育引導黨員幹部準确掌握其主旨要義和規定要求,進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黨規黨紀校正思想和行動,真正使學習黨紀的過程成為增強紀律意識、提高黨性修養的過程。

Q

6.黨紀學習教育的工作要求:

A

要壓實各級黨組織的領導責任,各級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幹部帶頭學習,推動黨員幹部高質量完成黨紀學習教育任務。要加強宣傳引導,力戒形式主義,以良好作風保證黨紀學習教育走深走實。要堅持兩手抓兩促進,把開展黨紀學習教育同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完成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重點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使黨紀學習教育每項措施都成為促進中心工作的有效舉措,切實防止“兩張皮”。

Q

7.黨跳出治亂興衰曆史周期率的第二個答案:

A

經過不懈努力,黨找到了自我革命這一跳出治亂興衰曆史周期率的第二個答案(第一個答案:讓人民來監督政府),确保黨永遠不變質、不變色、不變味。

Q

8.自我革命的“三個重大問題”:

A

“為什麼要自我革命”的重大問題,“為什麼能自我革命”的重大問題,“怎樣推進自我革命”的重大問題。

Q

9.推進自我革命“九個以”的實踐要求:

A

在深入推進黨的自我革命實踐中需要把握好九個問題,即: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為根本保證,引領偉大社會革命為根本目的,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根本遵循,跳出曆史周期率為戰略目标,解決大黨獨有難題為主攻方向,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為有效途徑,鍛造堅強組織、建設過硬隊伍為重要着力點,正風肅紀反腐為重要抓手,自我監督和人民監督相結合為強大動力。

Q

10.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曆史定位:

A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對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的繼承和發展,是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二十一世紀馬克思主義,是中華文化和中國精神的時代精華,是黨和人民實踐經驗和集體智慧的結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黨全國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而奮鬥的行動指南,必須長期堅持并不斷發展。

Q

11.“兩個責任”:

A

全面從嚴治黨中,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主體責任體現在黨委(黨組)對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負總責,抓全局、把方向、促落實。紀委要發揮黨内監督專責機關作用,既要履行協助職責,又要落實監督責任,促進、推動、保障主體責任落實。

Q

12.“三嚴三實”:

A

是指各級領導幹部都要樹立和發揚好的作風,既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又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嚴以修身,就是要加強黨性修養,堅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覺遠離低級趣味,自覺抵制歪風邪氣。嚴以用權,就是要堅持用權為民,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嚴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獨慎微、勤于自省,遵守黨紀國法,做到為政清廉。謀事要實,就是要從實際出發謀劃事業和工作,使點子、政策、方案符合實際情況、符合客觀規律、符合科學精神,不好高骛遠,不脫離實際。創業要實,就是要腳踏實地、真抓實幹,敢于擔當責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決問題,努力創造經得起實踐、人民、曆史檢驗的實績。做人要實,就是要對黨、對組織、對人民、對同志忠誠老實,做老實人、說老實話、幹老實事,襟懷坦白,公道正派。要發揚釘釘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韌勁,善始善終、善作善成,不斷取得作風建設新成效。

Q

13.“四風”問題:

A

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我們必須看到,面對世情、國情、黨情的深刻變化,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衆危險、消極腐敗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黨内脫離群衆的現象大量存在,一些問題還相當嚴重,集中表現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這“四風”上。在形式主義方面,主要是知行不一、不求實效,文山會海、花拳繡腿,貪圖虛名、弄虛作假。在官僚主義方面,主要是脫離實際、脫離群衆,高高在上、漠視現實,唯我獨尊、自我膨脹。在享樂主義方面,主要是精神懈怠、不思進取,追逐名利、貪圖享受,講究排場、玩風盛行。在奢靡之風方面,主要是鋪張浪費、揮霍無度,大興土木、節慶泛濫,生活奢華、驕奢淫逸,甚至是以權謀私、腐化堕落。

Q

14.“七個有之”:

A

搞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有之;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的有之;搞匿名誣告、制造謠言的有之;搞收買人心、拉動選票的有之;搞封官許願、彈冠相慶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也有之。

Q

15.“四個聚焦”:

A

聚焦黨的政治建設,重點整治政治立場不堅定、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黨内政治生活不嚴肅不健康等問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态;聚焦紀律作風,重點整治漠視黨章、背離黨規,心無敬畏、口無遮攔、行無忌憚等問題,強化對幹部網絡言行的政治引領和規範約束;聚焦鬥争精神,重點整治鬥争意志不堅定、鬥争本領不強、監督執紀執法寬松軟等問題,将不适合在紀檢監察機關工作的幹部堅決調整出去;聚焦責任落實,重點整治治理不嚴、全面從嚴不力等問題,督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嚴于律己、嚴負其責、嚴管所轄,把嚴的要求傳導到每一名紀檢監察幹部。

Q

16.全面從嚴治黨探索出依靠黨的自我革命跳出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徑:

A

一是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堅守自我革命根本政治方向;二是堅持把思想建設作為黨的基礎性建設,淬煉自我革命銳利思想武器;三是堅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嚴明紀律整饬作風,豐富自我革命有效途徑;四是堅持以雷霆之勢反腐懲惡,打好自我革命攻堅戰、持久戰;五是堅持增強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力凝聚力,鍛造敢于善于鬥争、勇于自我革命的幹部隊伍;六是堅持構建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規範體系,為推進偉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

Q

17.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任務:

A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内法規,檢查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Q

18. 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原則:

A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2)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踐行黨的根本宗旨和群衆路線;(3)堅持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4)堅持嚴的主基調,全面從嚴、一嚴到底;(5)堅持實事求是,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6)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Q

19.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最高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責任:

A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把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最高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責任。

Q

20.紀委常委會、常委、駐會常委:

A

常委會,即:“常務委員會”的簡稱,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由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産生,在全會閉會期間主持經常工作。常委,即常委會的組成人員,包括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駐會常委,是指組織人事關系在本級紀委機關的常委。

Q

21.紀檢監察雙重領導體制:

A

根據《黨章》和《監察法》有關規定,紀委監委在同級黨委、上級紀委監委的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同時加強上級紀委監委對下級紀委監委的領導。

Q

22.紀律檢查:

A

是“黨的紀律檢查”的簡稱,指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為維護黨的紀律,依規依紀對黨組織和黨員開展的監督、執紀、問責活動。

Q

23.紀律檢查建議:

A

指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根據開展監督檢查等工作發現的問題,就所涉及的人員或組織,依據黨章黨規黨紀向有關部門黨組織提出的處理建議。對被監督單位黨組織存在管黨治黨責任不落實等問題的,必要時也可以提出紀律檢查建議。

Q

24.違紀、職務違法、職務犯罪:

A

違紀,指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内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行為。職務違法,指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施的與其職務相關聯,違反職務法律法規規定,雖不構成犯罪,但依法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職務犯罪,指公職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依照刑法應予以刑事處罰的行為。

Q

25.黨風廉政建設:

A

是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内容,是黨和國家為提高執政能力和治理能力,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推進國家清廉建設而實施的一系列改進黨風政風活動的總稱

Q

26.黨風:

A

即黨的作風,是黨的無産階級性質和世界觀在黨的工作與活動中的表現,是全黨包括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個人在政治、思想、組織、工作、生活等方面體現黨性原則的一貫态度和行為。

Q

27.政風:

A

行政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政治、思想、組織、工作、生活等方面表現出來的态度與行為

Q

28.黨風政風監督:

A

指通過加強綜合協調、綜合分析、專項檢查及工作指導等方式,監督發現并督促解決黨風政風類問題,積極推動鍛造優良黨風政風,為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提供堅強作風保障,并帶動社會民風持續好轉。

Q

29.問題線索:

A

指反映黨組織、黨員或監察對象違反黨章黨規黨紀、國家法律法規的線索。信訪舉報、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過程中發現、巡視巡察過程中發現以及其他單位移交是問題線索的主要來源,但信訪舉報不能等同于問題線索,隻有經過初步篩選,去除無實質内容件後的信訪舉報件才能稱為問題線索

Q

30.問責:

A

黨委(黨組)、紀委及派駐(派出)機構、黨的工作機關依據職責權限,追究在黨的建設、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

Q

31.2023年版《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

A

最新版的《黨紀律處分條例》是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第三次修訂,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發布,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共3編11章158條

Q

32.黨的“六大紀律”:

A

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衆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

Q

33.2023年版《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适用規則:

A

(1)如适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進行黨紀處理,應表述為“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第××條之規定”,能具體到款、項的還應寫明款、項。(2)如同時适用新舊條例進行黨紀處理,應表述為“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第××條、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2018年《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第××條,2015年《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第××條,2003年《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第××條之規定”,能具體到款、項的還應寫明款、項。(3)如需引用從重、加重、從輕、減輕處分以及合并處理、先處後移、違紀所得收繳等條款,應引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的相關條款。(4)對于跨越新修訂條例施行日期的違紀行為,在具體适用條例時,應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三個原則:一是對2024年1月1日後發生的違紀行為,一律适用新修訂條例。二是對2024年1月1日前發生的違紀行為,應遵循“從舊兼從輕”原則,一般情況下适用違紀行為發生時的規定處理,隻有新修訂條例不認為是違紀或者處理較輕的,才适用新修訂條例處理。三是對開始于2024年1月1日以前,繼續或者連續到2024年1月1日以後的行為,應當适用新修訂條例。需要注意的是,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紀法銜接條款系實體性條款,應适用上述原則。

Q

34.2023年版《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第55條(新增結交、充當政治騙子):

A

《條例》新增第五十五條,明确對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或者被政治騙子利用的,以及充當政治騙子行為的處分規定。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強調,要嚴厲打擊那些所謂“有背景”的政治騙子;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進一步強調,要有力打擊各種政治騙子,嚴格防止把商品交換原則帶到黨内。結交、充當政治騙子,是近年來執紀監督中發現的較為典型的一類問題。政治騙子手法多樣,花樣翻新,主要表現為:一是慣于身份僞裝,有的冒充領導幹部或者領導幹部的親友、身邊工作人員,有的自稱“關系通天”“上面有人”,等等;二是擅長行為包裝,有的僞造與領導幹部的合影、乘坐高級轎車、出入高檔飯店,有的以傳播政治謠言方式制造掌握“内部信息”的假象,有的甚至僞造公文材料,等等;三是善于攻心、“圍獵”,有的吹噓能找關系幫人跑官要官,有的自稱能幫違紀違法幹部說情消災、抹掉問題、逃避追究,等等。有些政治騙子的手段、說辭并不高明甚至十分拙劣,但仍有黨員領導幹部信以為真,奉其為座上賓,甘于被其利用、欺騙,甚至主動結交,說到底是為了提拔重用而熱衷搞旁門左道,信奉所謂“潛規則”而找“門子”,從而被迷住了心竅,本質在于投機鑽營。從執紀執法實踐看,不少嚴重腐敗問題背後有政治騙子的身影。當前腐敗問題産生的土壤和條件尚未徹底根除,其中一個表現就是錯誤思想觀念仍然根深蒂固,遇事習慣走“特殊門路”、享“特殊照顧”,模糊是非邊界,也為政治騙子提供了條件。結交甚至充當政治騙子,嚴重污染政治生态。對此類具有嚴重政治危害的非組織行為進行堅決懲治,有利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促進黨員、幹部做到對黨忠誠老實、光明磊落。

Q

35.2023年版《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第57條(新增政績觀錯位,違背新發展理念、背離高質量發展要求):

A

《條例》新增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充實黨員領導幹部政績觀錯位,違背新發展理念、背離高質量發展要求行為的處分規定。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完整、準确、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要求,也是十分重要的政治要求;強調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堅持高質量發展要成為領導幹部政績觀的重要内容。新征程上推動高質量發展,不能穿新鞋走老路,必須完整、準确、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應當說,大多數幹部能夠積極适應新的發展要求,但也有一些幹部跟不上,這其中,有的是能力不足或者工作作風問題,但也有不少是因為政績觀錯位造成的。實踐中,一些領導幹部忘記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績,把幹事和個人名利捆綁在一起,私心雜念作祟,醉心于獲取升遷資本,喜歡“做秀”而不是“做事”,熱衷于“造勢一時”而不是“造福一方”,在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中偏離政治要求,造成嚴重危害。比如,有的黨員領導幹部政績觀不正确,盲目舉債、寅吃卯糧,違法違規或者變相舉債融資形成的隐性債務問題突出,或者盲目發展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大搞低層次重複建設,等等,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作出本款規定,有利于推動黨員領導幹部切實貫徹黨中央要求,認真踐行正确政績觀,把新發展理念、高質量發展的要求落到實處。同時,《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二款将搞勞民傷财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行為由原來的違反群衆紀律調整到違反政治紀律,并規定為從重加重處分情形。主要考慮是,搞勞民傷财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樹的是個人形象,撈的是政治資本,本質上是錯誤政績觀支配下的急功近利和貪圖虛名,必然帶來極大的資源浪費、發展機遇浪費,透支一個地區、領域的長遠健康發展,嚴重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從根本上背離了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因此,《條例》作出了上述調整。

Q

36.2023年版《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第80條(新增黨員拒絕作證或者故意提供虛假情況):

A

《條例》第八十條新增對在黨組織紀律審查中,依法依規負有作證義務的黨員拒絕作證或者故意提供虛假情況的處分規定。紀律審查是一項嚴肅的政治工作,是維護黨的紀律權威性的重要舉措。1994年印發的《中國共産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明确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組織和個人都有提供證據的義務”,“黨員拒絕作證或故意提供虛假情況,情節嚴重的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處分”,這個要求是一以貫之的。《監察法》第十八條、《政務處分法》第四十二條均規定,監察機關有權依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情況,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情況。在案件審查時,往往會涉及很多證人,這些證人雖不是案件的當事人、涉案人,但因為知道案件相關情況,依法依規負有作證義務。作為證人的黨員,在組織向其本人了解有關情況時,應當增強組織觀念、強化組織意識,本着對黨内同志、黨組織和黨的事業高度負責的态度,客觀如實反映情況,嚴肅認真履行作證義務,共同維護紀律審查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Q

37.2023年版《黨紀處分條例》第107條(新增對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行為拒不糾正):

A

《條例》第一百零七條新增規定,黨員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有其他違反經商辦企業禁業規定行為”的,該領導幹部應當按照規定予以糾正;拒不糾正的,領導幹部本人應當辭去現任職務或者由組織予以調整職務;不辭去現任職務或者不服從組織調整職務的,對領導幹部給予撤銷黨内職務處分。現實生活中,黨員領導幹部的不廉潔行為,大體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實際使用了職權,并因此謀取了私利,必須嚴懲;二是雖然沒有實際使用職權謀取私利,但存在利益沖突,屬于現實的風險,也必須予以規範。《條例》本條就是從防止利益沖突的角度作出的規定。此外,《條例》規定的“違反經商辦企業禁業規定”,主要銜接的是2022年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規定》。該《規定》對家屬經商辦企業的情形作了更加全面的列舉,同時對不同層級、不同類别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分别提出了禁業要求,總的原則是領導幹部職務層次越高要求越嚴。黨員領導幹部要按照黨中央以及本單位、本地區的相關規定,加強對親屬的教育和約束,帶頭廉潔治家。

Q

38.2023年版《黨紀處分條例》第122條(充實在鄉村振興領域侵害群衆利益):

A

《條例》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二款充實規定,在鄉村振興領域有侵害群衆利益行為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2021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上宣布,我國脫貧攻堅戰取得了全面勝利,标志着我們黨在團結帶領人民創造美好生活、實現共同富裕的道路上邁出了堅實的一大步。我們從脫貧攻堅轉入推進鄉村全面振興,但必須清醒認識到,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度、廣度、難度都不亞于脫貧攻堅,必須堅持脫貧摘帽不摘責任、不摘政策、不摘幫扶、不摘監管,始終在推進鄉村全面振興中維護好發展好群衆切身利益。《條例》作出上述規定,彰顯了在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工作中對黨組織和黨員的更高标準和更嚴要求,從而督促相關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繼續把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好鄉村全面振興各項工作,特别是要切實防範和糾正在鄉村振興領域侵害群衆利益的行為。

Q

39.2023年版《黨紀處分條例》第130條(法規化表述“新官不理舊賬”):

A

《條例》第一百三十條第二款規定,“黨員領導幹部對于到任前已經存在且屬于其職責範圍内的問題,消極回避、推卸責任,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要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這裡所規定的相關情形是對“新官不理舊賬”的法規化表述。“新官不理舊賬”是個形象的說法,表面看起來是“舊賬”,實際上接手它、解決它本身就是新任領導幹部的職責。新上任的領導幹部,不僅要接過權力,更要接下責任,一任接着一任幹,以事不避難的态度解決“舊賬”、及時止損。但在實踐中,仍有領導幹部以班子換屆、崗位調整為借口,對一些曆史欠賬、“半拉子工程”、遺留問題,選擇視而不見、久拖不決,這本質上是回避矛盾、不負責任,沒有切實踐行正确的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在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中,提出需要解決6個方面突出問題,其中“擔當作為方面”就包括缺乏擔責意識、遇事明哲保身、不敢動真碰硬等表現,直指“新官不理舊賬”行為的要害。黨員領導幹部要深刻領會黨中央在《條例》中專門增寫這一款規定的深刻用意,提高認識、切實履責,将解決以往矛盾問題轉變為未來發展動力,在解決“舊賬”中建立“新功”。

Q

40.2023年版《黨紀處分條例》第132條(新增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内容):

A

《條例》第一百三十二條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違紀情形中新增三項規定,包括“脫離實際,不作深入調查研究,搞随意決策、機械執行”“違反精文減會有關規定搞文山會海”“在督查檢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層層加碼、過度留痕,增加基層工作負擔”。這些都是當前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比較典型的行為表現,在調研中黨員群衆反映強烈。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嚴格抓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持續糾治“四風”,把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取得明顯成效。黨的二十大進一步強調,“锲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深化糾治‘四風’,重點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是黨内的一個頑瘴痼疾,是實現新時代新征程黨的使命任務的大敵,具有頑固性和反複性。比如,有的搞“拍腦袋”決策,“一刀切式”落實;有的像打造旅遊線路一樣打造“經典調研線路”,習慣于搞“作秀式”“盆景式”“蜻蜓點水式”調研;有的督查檢查考核名目繁多、頻率過高、多頭重複、過度留痕,大搞“指尖上的形式主義”;有的在三令五申之下仍然搞文山會海,等等。《條例》對此作了有針對性的規定。廣大黨員、幹部要充分認識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危害,自覺摒棄和抵制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決糾治黨員、群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動真碰硬、務求實效。

Q

41.2023年版《黨紀處分條例》第139條(新增統計造假):

A

《條例》新增第一百三十九條,明确對進行統計造假以及對統計造假失察行為的處分規定。這一規定是針對執紀監督中發現的典型違紀現象。比如,有的地方黨委、政府負責同志不顧發展實際,為了虛增GDP數值,通過召開黨委常委會和經濟調度會等方式,強令、授意、指使部門、基層或者統計調查對象編造虛假統計資料;有的地方統計部門膽大妄為、肆意篡改,造成統計數據嚴重失實;有的負有統計數據審核職責的領導幹部,把關不嚴、失管失察,對統計數據失實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些統計造假行為涉及人員多、行為鍊條長,嚴重敗壞黨風政風,透支黨和政府公信力,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與黨的建設的基本要求格格不入,與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背道而馳。習近平總書記對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行為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強調要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黨中央先後印發《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等制度文件,并部署開展統計造假屢禁難絕專項治理行動。《條例》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要求,銜接上述規定,總結實踐經驗,新增對統計造假行為的處分規定,凸顯了治理統計造假,不僅要執行好國家法律法規,還要充分發揮黨規黨紀的剛性約束、引領帶動作用。

Q

42.2023年版《黨紀處分條例》第153條(增寫違背公序良俗、在網絡空間有不當言行):

A

互聯網時代,黨員在全社會發揮先鋒模範作用,不僅體現在線下,同樣體現在線上,這也是堅持對黨員進行全周期管理的與時俱進的要求。近年來,黨員不當網絡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事件時有發生。比如,有的在微信群轉發不雅圖片、視頻,成為“熱點新聞”;有的公開發布崇洋媚外、炫富鬥闊、鋪張浪費等網絡信息,引發輿論炒作,等等。如果對黨員的相關網絡行為不加以紀律約束,會帶來不良示範效應甚至引發負面網絡輿情,嚴重損害黨的形象和黨群幹群關系。《條例》适應形勢發展,回應現實需求,在第一百五十三條增寫對違背公序良俗、在網絡空間有不當言行的處分規定,切實規範約束黨員網絡言行,促進黨員時時刻刻嚴格要求自己,做到網上、線下一個樣。當然,虛拟空間與實體空間隻是場景不同,相關行為表現的性質是一樣的,違反《條例》規定的“六項紀律”的不少行為,都有可能在網上發生。比如,在網上發布、傳播涉政有害言論的,屬于違反政治紀律;網上違規收送電子紅包的,屬于違反廉潔紀律,等等,要分别适用相關紀律中的對應條款予以處分。

Q

43.廉潔自律“四個必須”:

A

中國共産黨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堅定共産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必須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Q

44.政治巡視:

A

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履行黨的領導職能責任的政治監督,目的是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根本任務是“兩個維護”,監督重點是“四個落實”,即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落實巡視等監督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監督标準是“四個對照”,即對照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對照黨章黨規黨紀、對照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對照被巡視黨組織的職能責任和“三定”規定。

Q

45.黨的建設“三創新”:

A

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

Q

46.全面從嚴治黨體系内在要求:

A

全面從嚴治黨體系應是一個内涵豐富、功能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動态系統。

Q

47.政治監督“三化”:

A

具體化、精準化、常态化。

Q

48.紀檢監察工作“三化”要求:

A

規範化、法治化、正規化。

Q

49.紀檢監察工作中的“三個區分開來”:

A

“三個區分開來”即:把幹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後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改革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故意行為區分開來。

Q

50.紀檢監察工作中的“三個為主”:

A

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核心是“三個為主”: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為主,日常履職考核以上級紀委為主。

Q

51.黨的性質:

A

中國共産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産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Q

52.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标及根本指導思想:

A

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标是實現共産主義;馬克思主義是我們立黨立國、興黨興國的根本指導思想。

Q

53.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

A

保證全黨服從中央,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Q

54.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

A

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以加強黨的長期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為主線,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以堅定理想信念宗旨為根基,以調動全黨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為着力點,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争,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把黨建設成為始終走在時代前列、人民衷心擁護、勇于自我革命、經得起各種風浪考驗、朝氣蓬勃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

Q

55. 黨的建設五項基本要求:

A

第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第二,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第三,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第四,堅持民主集中制;第五,堅持從嚴管黨治黨。

Q

56.民主集中制中的“四個服從”:

A

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Q

57.“六個如何始終”:

A

如何始終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如何始終統一思想、統一意志、統一行動,如何始終具備強大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如何始終保持幹事創業精神狀态,如何始終能夠及時發現和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如何始終保持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态,都是我們這個大黨必須解決的獨有難題。

Q

58.三會一課:

A

黨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召開1 次;黨支部委員會 :每月召開1次 ;黨小組會:每月召開1 次;黨課:黨委(黨組)書記每年至少講 1 次黨課。

Q

59.對黨員的“五種”紀律處分:

A

警告(影響期一年)、嚴重警告(一年半)、撤銷黨内職務(兩年)、留黨察看(不超過兩年)、開除黨籍(五年内不得入黨)。

Q

60.黨的紀律處分工作原則:

A

(1)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2)黨紀面前一律平等;(3)實事求是;(4)民主集中制;(5)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Q

61.黨員廉潔自律規範:

A

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克己奉公;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幹淨做事;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甘于奉獻。

Q

62.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

A

廉潔從政,自覺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潔用權,自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廉潔修身,自覺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潔齊家,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

Q

63.“三重一大”制度:

A

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集體讨論作出決定的制度。

Q

64.黨政正職“五個不直接分管”:

A

不得直接分管财務、人事、行政審批、工程建設、物資采購等事項,應當明确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分管。

Q

65.黨内監督“兩個沒有”:

A

黨内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

Q

66.黨内監督體系:

A

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

Q

67.黨内監督的任務:

A

黨内監督的任務是确保黨章黨規黨紀在全黨有效執行,維護黨的團結統一,重點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管黨治黨寬松軟問題,保證黨的組織充分履行職能、發揮核心作用,保證全體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保證黨的領導幹部忠誠幹淨擔當。

Q

68.監督執紀工作應當遵循的原則:

A

(1)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2)堅持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3)堅持實事求是,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繩;(4)堅持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執紀者必先守紀。

Q

69.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工作機制:

A

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建立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案件監督管理、案件審理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Q

70.“兩準則”“四條例”:

A

兩準則指《關于新形勢下黨内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四條例指《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産黨黨内監督條例》《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

Q

71.中央八項規定:

A

2012年12月4日,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首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衆的八項規定》,包括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文件簡報、規範出訪活動、改進警衛工作、改進新聞報道、嚴格文稿發表、厲行勤儉節約等八個方面的規定;12月11日,中央正式印發《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衆的八項規定》(下稱《八項規定》)。12月12日,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貫徹落實《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這兩個文件是中央政治局各位領導同志對自身提出的作風建設要求,統稱為中央八項規定。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後,各地區各部門自覺對表對标,普遍結合實際制定出台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意見。

Q

72.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

A

2017年10月27日,十九屆中央政治局首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實施細則》,對八個方面内容作了進一步規範、細化和完善,并于2017年11月3日起施行。修訂後的實施細則,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對黨的作風建設的新部署新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根據近五年來中央八項規定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着重對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文件簡報、規範出訪活動、改進新聞報道、厲行勤儉節約等方面内容作了進一步規範、細化和完善,更加切合工作實際,增強了指導性和操作性。實施細則還要明确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帶頭弘揚黨的優良作風,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為全黨作出表率。黨的十九大後,給地區各部門又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精神,進一步細化完善本地區本部門的相關規定。

Q

73.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

A

是指貫穿于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中的宗旨和要義。其基本要求是通過改進工作作風、厲行勤儉節約,切實解決群衆反映強烈的問題,始終保持同人民群衆的血肉聯系。其主要途徑是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主體責任,以抓“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以身作則、以上率下,持之以恒、久久為功,推動黨風政風持續向好。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出台後,各地區各部門自覺對表對标,結合實際情況,把握精神實質,普遍制定出台、細化完善了一系列貫徹落實的具體規定,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落實落細。

Q

74.黨内監督的重點對象:

A

黨内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别是主要領導幹部。

Q

75.黨内監督的專責機關:

A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内監督的專責機關。

Q

76.兩個維護:

A

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Q

77.兩個确立:

A

确立習近平同志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确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導地位。

Q

78.兩個結合:

A

中國共産黨人深刻認識到,隻有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堅持運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曆史唯物主義,才能正确回答時代和實踐提出的重大問題,才能始終保持馬克思主義的蓬勃生機和旺盛活力。

Q

79.“三個務必”:

A

全黨同志務必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務必謙虛謹慎、艱苦奮鬥,務必敢于鬥争、善于鬥争,堅定曆史自信,增強曆史主動,譜寫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更加絢麗的華章。

Q

80.三個始終:

A

中國共産黨在世界形勢深刻變化的曆史進程中始終走在時代前列,在應對國内外各種風險和考驗的曆史進程中始終成為全國人民的主心骨,在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曆史進程中始終成為堅強領導核心。

Q

81.三個不動搖:

A

我們要以科學的态度對待科學,以真理的精神追求真理,堅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不動搖,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不動搖,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動搖,緊跟時代步伐,順應實踐發展,以滿腔熱忱對待一切新生事物,不斷拓展認識的廣度和深度,敢于說前人沒有說過的新話,敢于幹前人沒有幹過的事情,以新的理論指導新的實踐。

Q

82.四個意識:

A

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

Q

83.四個自信:

A

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Q

84.四個偉大:

A

偉大鬥争、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四者緊密聯系、相互貫通、相互作用,其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是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Q

85.“四項監督”:

A

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紀律監督是黨内監督的基本形式,是對黨的組織、黨員、黨的幹部遵守黨章和黨的紀律、履行責任和義務情況進行的監督。監察監督是監察機關依法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把增強對公權力和公職人員的監督全覆蓋、有效性作為着力點,推進公權力運行法治化,消除權力監督的真空地帶,壓縮權力行使的任性空間,建立完善的監督管理機制、有效的權力制約機制、嚴肅的責任追究機制,重在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督全覆蓋。派駐監督是紀委監委直接領導和授權的監督,重在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巡視監督是黨内自身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是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重在利劍高懸、發現問題、推動整改、深化改革、完善制度。

Q

86.“四種形态”:

A

黨内監督必須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态”,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态;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Q

87.四個全面:

A

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

Q

88.四個危險:

A

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衆危險、消極腐敗危險。

Q

89.四大考驗:

A

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

Q

90.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的“五個必須”:

A

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必須維護黨中央權威,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緻;必須維護黨的團結,堅持五湖四海,團結一切忠實于黨的同志;必須遵循組織程序,重大問題該請示的請示,該彙報的彙報,不允許超越權限辦事;必須服從組織決定,決不允許搞非組織活動,不得違背組織決定;必須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得默許他們利用特殊身份謀取非法利益。各級黨組織要把嚴守紀律、嚴明規矩放到重要位置來抓,努力在全黨營造守紀律、講規矩的氛圍。

Q

91.五個“必由之路”:

A

黨必須牢記,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由之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必由之路,團結奮鬥是中國人民創造曆史偉業的必由之路,貫徹新發展理念是新時代我國發展壯大的必由之路,全面從嚴治黨是黨永葆生機活力、走好新的趕考之路的必由之路

Q

92.五個重大原則:

A

前進道路上,必須牢牢把握以下重大原則: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深化改革開放,堅持發揚鬥争精神。

Q

93.增強問題意識的“五個聚焦”:

A

我們要增強問題意識,聚焦實踐遇到的新問題、改革發展穩定存在的深層次問題、人民群衆急難愁盼問題、國際變局中的重大問題、黨的建設面臨的突出問題,不斷提出真正解決問題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辦法。

Q

94.五個牢牢把握:

A

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黨的二十大廣西代表團讨論時強調,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要牢牢把握過去 5 年工作和新時代10年偉大變革的重大意義;牢牢把握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牢牢把握以中國式現代化推進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使命任務;牢牢把握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的重要要求;牢牢把握團結奮鬥的時代要求。

Q

95.弘揚“五種精神”:

A

在全社會弘揚勞動精神、奮鬥精神、奉獻精神、創造精神、勤儉節約精神,培育時代新風新貌。

Q

96.六個必須堅持:

A

繼續推進實踐基礎上的理論創新,首先要把握好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堅持好、運用好貫穿其中的立場觀點方法。必須堅持人民至上,堅持自信自立,堅持守正創新,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系統觀念,堅持胸懷天下。

Q

97.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

A

“為民造福”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

Q

98.三個重大時代課題:

A

習近平同志對關系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了深邃思考和科學判斷,就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什麼樣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怎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什麼樣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怎樣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什麼樣的長期執政的馬克思主義政黨、怎樣建設長期執政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等重大時代課題,提出一系列原創性的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主要創立者。

Q

99.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要不斷增強黨的“四種力”:

A

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衆組織力、社會号召力。

Q

100.意識形态工作的四個關乎:

A

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關乎人心向背。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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